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声明


  2022/2023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以下称“年会”)的参会代表及与年会相关人员(以下称“参会代表”)请仔细阅读本声明。参会代表在会前、会中、会后等与年会相关的所有行为,都将被视作是对本声明全部内容的无异议的认可;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会议主办方。


  第一条  总则


  参会代表参与年会相关活动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参加会议、发表会议论文、宣读会议论文、墙报展示会议论文、参与会议讨论、转载会议内容、宣传介绍年会,不得损害或弱化年会各类合法权利与利益。


  第二条  遵纪守法


  参会代表不得利用年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违反我国法律、国际公约以及社会公德的行为,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规范。参会代表应当恪守下述承诺:传输和利用信息符合我国法律、国际公约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不将年会内容及相关活动内容用作非法用途以及非正当用途;不干扰和扰乱年会的正常秩序及服务;遵守与会议相关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等。


  第三条  知识产权保护


  参会代表在年会发表的言论和观点,如无特别声明,视为同意将文字、语音和视频的发表权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普通许可授权给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学会仅在其所属官方媒体发表及传播,不做任何商业用途;


  为保障作者知识产权,请作者在提供的年会报告的演示文件和展示墙报中署名;如果参会代表发现有未署名或者署名错误的作品,请立即和会议主办方联系,经确认后在第一时间为作者署名或作相关处理;


  在转载、上传或者下载有关年会作品时务必尊重该作品的版权、著作权;相关作品的著作权,除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之外,作者均与排他许可给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共同享有版权,其他媒体如需使用,须取得学会授权,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或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未经主办方允许禁止在各种媒体、网络传播会议录像、报告演示文件等,如若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参会代表向年会提交的论文、在年会期间使用的演示文件、参与年会讨论的发言等,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存档,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留存。


  第四条  会议注册及费用


  根据年会相关管理办法,会议费分时段为个人会员及年会投稿作者提供优先优惠价格,学生特惠价格等,会议费的具体规定请参照学会发布的正式通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是规划年会唯一的会议费收取方;参会代表切勿轻信来路不明的短信、微信和微博等相关信息,由于轻信虚假信息造成的个人/单位财产损失,会议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人(含10人)以上参会代表同时报名时,可使用团体报名通道,10人以下请每位参会代表使用个人报名通道。


  第五条  饮食安排


  会议期间为参会代表提供工作午餐,为避免浪费,请在年会报名时勾选是否在会议用餐点用餐;


  年会期间会议组织方提供的餐饮服务经过卫生部门检验,建议参会代表在会议期间于会议指定用餐点用餐,如参会代表在指定用餐点之外就餐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由参会代表自行承担责任;


  会议期间不得组织和参加宴请,参会代表因宴请、超标消费等涉及的违规行为,由参会代表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第六条  住宿安排


  会议不统一安排住宿,为了更好服务参会代表,主办方将推荐一批当地酒店供参考,请参会代表根据需要自行预定;


  参会代表在会议期间需遵守酒店相关管理规定,如对酒店造成各项损失,责任由参会代表自行承担。


  第七条  交通安排


  会议不提供接送站服务,参会代表抵达/离开会议城市时需自行安排交通,由于交通方式选择不当造成的损失,年会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会议组织方为参会代表提供会议期间的城市交通卡以及必要的接驳服务;


  因通勤交通产生的延误、遗失、伤害,会议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学术观点与立场


  年会期间专家观点、报告人报告内容、年会论文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会议组织方的观点和看法,与会议组织方立场无关,相关责任由作者、报告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  安全


  年会期间会场统一配备安保设施,参会代表须注意自身生命财产的安全,如发生任何意外造成伤害、损失的,由参会代表自行承担;


  年会期间会场配备临时医务室,参会代表须按照自己身体状况决定是否参加年会或年会的部分活动,因个人健康原因造成任何伤害、损失的,由参会代表自行承担;


  按照《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建议参会代表保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根据承办城市有关规定,所有参会代表实名注册,因未实名注册导致无法参会,由参会代表自行承担。会议组织方对所有参会代表注册信息保密,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参会代表的注册资料。请参会代表保管好自己的注册名和密码,因用户自行泄露造成的损失由参会代表自行承担;


  参会代表在会议期间不得以参加年会活动为由组织或参加任何形式的旅游和其他非专业活动,由于组织或参加旅游和其他非专业活动造成的违规行为由参会代表自行承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地震、洪水、塌方、滑坡、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以及火灾、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对会议日程造成影响,对参会代表利益造成损失的,会议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最终解释和修改权归会议主办方所有。

同 意